收藏 全站支持 IPv6 访问 Hi,欢迎您来到海口健康教育网!

手机版

微信公众号

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有哪些注意事项?

发布日期:2018年11月27日 浏览次数: 字体:[大][中][小]关闭本页

1、能提供所投诉食品的购物凭证。

2、保护现场,尽量维持所购物食品原状,能辩识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。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,采取剩余可疑中毒食品,以备送检。

3、经对感官性状的观察或检验机构检测,判定该食品为不合格或假冒伪劣食品的,接受投诉的职能部门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家实施行政处罚,但不参与消费者和商家间的民事赔偿调解。

4、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只作为消费者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的依据,消费者对协商结果不满的,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

关于我们: 单位概况 联系我们
我们的微信

Copyright © 2018 海口市健康教育所 www.hkjkjy.com 支持 IPv6 访问
ALL Rights reserved. 海口市健康教育所 版权所有 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椰海大道56号
电话:0898-65857051 邮编:570203 琼ICP备2021009011号 技术支持:布谷网络,累计访问人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