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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

发布日期:2021年10月04日 浏览次数: 字体:[大][中][小]关闭本页

10月3日,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在三天1次的常规核酸检测中,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,经专家诊断均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当前正值国庆假期,人员物资往来频繁,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海口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:


一、2021年9月19日(含)以来有新疆伊犁州旅居史的入琼人员,尤其是与无症状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、重合的人员,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、居(村)委会报告,联系开展1次核酸检测、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,间隔24小时后做好个人防护,自行前往采样点再次开展1次核酸检测,并做好入琼后的14天健康监测,时刻关注我省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调整。


二、请市民和游客持续关注国内中、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区调整动态信息,建议近期非必要不出岛,尤其不要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市。外地旅游、出差返琼人员,返回海口后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,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。


三、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文明用餐、注意咳嗽礼仪等良好的卫生习惯,尽量避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,有序维护安全社交距离,进出公共场所配合做好体温测量、健康码查验等工作,并减少在密闭场所的逗留时间。


四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、最有效的手段,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,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疫苗,共同筑牢我市免疫屏障。


五、如有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不适症状时,请立即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,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,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,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
六、如遇到问题请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咨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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