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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海南省疾控中心专家提醒:这些情形仍需佩戴口罩→

来源: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:2020年04月28日 浏览次数: 字体:[大][中][小]关闭本页

由于国外疫情居高不下,国内本地病例也时有发生,我省外防输入的压力依然较大。加之无症状感染者也具有一定的传染性,对此,专家提醒以下情形仍需佩戴口罩:


1.有发热、咳嗽、打喷嚏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;

2.医疗机构就医、陪同及探视人员;

3.乘坐地铁、公共汽车、飞机、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,以及厢式电梯时;

4. 进入会展场所、购物中心、大型商场、超市、菜市场、影剧院等人群密集场所的所有人员;

5、健身场所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美术馆等场所的工作人员;

6、汽车站、火车站、机场、餐馆,以及快递、外卖从业人员和社区、单位进出口等场所的工作人员;

7.进入养老院、福利院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、培训机构的所有人员;

8.与居家隔离、出院康复病人共同生活的人员;

9.境外回国人员(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)及其密切接触者;

10.具有职业暴露风险人员(医务人员、隔离点和口岸工作人员等)的口罩佩戴与防护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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