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藏 全站支持 IPv6 访问 Hi,欢迎您来到海口健康教育网!

手机版

微信公众号

发热门诊要具有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

来源: 健康报 发布日期:2020年07月01日 浏览次数: 字体:[大][中][小]关闭本页

6月30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《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明确,发热门诊建设应遵循“平战结合”的原则,在满足日常感染性疾病诊疗服务及医疗机构自身发展需求同时,具有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。


从发热门诊位置到分区设置,再到设备配备、人员配置、管理等方面,《通知》提出了具体要求。《通知》强调,发热门诊应为独立建筑或设置在院内独立区域,路线便捷,与普通门急诊等区域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,远离儿科等区域,与其他建筑、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,具有独立出入口,便于患者转运。同时,发热门诊应满足“三区两通道”设置要求,配有固定的感染性疾病科专业医师和固定的护士。综合医院发热门诊每张隔离留观床位应当至少配备1名护士,疫情期间根据实际患者数量增配相应医护人员数量。医疗机构还应配备院内专家组和多学科团队。


《通知》特别指出,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。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,有条件的可开展先线上后现场的两次预检分诊。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接诊,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,医生不得拒诊、拒收发热患者。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,必须扫“健康码”,并进行核酸检测。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。


在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上,《通知》指出,医务人员在门诊从事一般性诊疗活动时要采取二级防护,在急诊从事诊疗活动时要采取二级(+)防护,在发热门诊从事诊疗活动时要采取三级防护。同时,制定疫情期间患者入院筛查流程,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全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医疗机构要设置过渡缓冲病房,对新收入院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,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,缓冲病房医务人员应当进行三级防护。


《通知》提出,鼓励医疗机构实施视频探视,实施非必要不陪护、不探视。


关于我们: 单位概况 联系我们
我们的微信

Copyright © 2018 海口市健康教育所 www.hkjkjy.com 支持 IPv6 访问
ALL Rights reserved. 海口市健康教育所 版权所有 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椰海大道56号
电话:0898-65857051 邮编:570203 琼ICP备15001727号 技术支持:布谷网络,累计访问人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