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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健康教育宣传栏】2020年第三期-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心理调适健康教育宣传栏 2020-0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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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健康教育宣传栏】2020年第三期-新型冠状病毒健康教育宣传栏 2020-0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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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致市民一封信,里面内容与您息息相关,很重要… 2020-02-23
亲爱的市民朋友: 你好!从1月22日,海南省首例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到今天,已经整整一个月了。 这一个月,你还好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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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商场陆续开业!商场卫生防护指南学起来~ 2020-02-23
1 落实主体责任 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建立防控制度,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。 2 高风险防范意识 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,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。 3 加强健康管理 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,当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时,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。合理安排从业人员轮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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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市:疫情防控中公民须依法履行“五个必须”和“五个不得” 2020-02-22
2月21日,海口市印发《公民在传染病疫情防控中的“五个必须”和“五个不得”》法治宣传材料。材料中明确,根据传染病防治法、突发事件应对法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公民在疫情防控中必须依法履行以下法律义务,具体为“五个必须”和“五 个不得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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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流行期间,该如何保持健康生活? 2020-02-22
养成健康生活方式。合理膳食,食物多样化,保证营养充足。食用肉类和蛋类要煮熟、煮透。不吸烟,少喝酒,不酗酒。劳逸结合,生活有规律。做一些适合室内的身体活动,比如瑜伽、太极拳、八段锦、平板支撑等;有条件的,还可借助体育器材锻炼身体,如举哑铃,拉弹力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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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期间,应该如何做好集体宿舍的管理? 2020-02-21
疫情防控集体宿舍应做好这些工作:依规排查隔离、分类安排入住、压减单间人数、实行封闭管理、严格住宿管理、加强保洁消杀、加强人员健康宣传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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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第40号确诊病例 2020-02-20
吴某,女,52岁,系海口26号、30号、33号确诊病例的亲属,常住地址为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江畔人家小区1-9A,否认接触过湖北人,无外出旅居史→ 1月24日上午从家中自驾车前往老家(龙华区龙桥镇玉良村一队)过年→ 1月25日至27日均在老家→ 24日至27日均与26号、30号、33号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→ 1月28日上午自驾车回海口家中→ 1月29日上午在海口家中,下午自驾车回老家,18时左右返回海口住处→ 1月30日上午和儿子在小区散步,下午与女儿一起到滨江路一带散步→ 1月31日上午开车去凤翔路与中山南路交叉口南侧蔬菜批发市场买菜,下午去凤翔湿地公园→ 2月1-4日在小区内散步一次,其他时间在家→ 2月5日至9日上午均在家中→ 2月9日中午被120急救车送至琼山区佳捷精品酒店滨江店进行集中医学观察→ 2月11日由120急救车转至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进行隔离治疗→ 2月19日确诊→ 目前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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